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 通知公告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中医院2026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信息来源:南京市中医院 发布时间:2026-06-01 浏览:1371 次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及相应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院复试考核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复试

(一)复试资格

1. 2026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总分标准分”不低于300分。

2.我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考生报考材料,结合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进行复审,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相关材料,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

(二)复试形式

1.本次复试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

2.我院将成立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的复试专家组(原则上须含有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复试内容

复试工作立足于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的创新型优秀人才,根据中医学学科特点和专业学位博士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中医临床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知识考查、临床及科研能力考察、综合素质考查四个模块,总成绩为100分。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复试内容

分值(分)

1.外语应用能力考查(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

20

2.专业知识考查

20

3.临床及科研能力考查

30

4.综合素质考查

30

二、录取

(一)成绩计算及一志愿录取

1.总成绩=外语总分标准分/ 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不得申请调剂。

3.对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调剂录取

1.一志愿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接收调剂导师名单及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2.如有考生在公示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中医院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66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