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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医院金陵医派诊疗中心及相邻区域改造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南京市中医院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608 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医院金陵医派诊疗中心及相邻区域改造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

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57号,东临响水河、南抵永乐路、西至大明路、北达东风河,具体建设位置位于南京市中医院门诊及科研综合楼四层。改造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886.92㎡,主要对门诊科研综合楼四层名医馆及相邻区域康复科按需求进行调整拆改,改建金陵医派诊疗中心建筑面积约840㎡,康复科改造建筑面积约1046.92㎡,预估项目总投资为497.20万元。

3招标事项主要工作内容:主要负责金陵医派诊疗中心及相邻区域改造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括不限于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设计管理、采购招标、报批报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4服务期要求:暂定4个月,自合同签约后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包括竣工后的缺陷责任期)。

5项目预算:9.9万元。

6招标限价: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文工程投资费用的2.0%,最高不超过9.9万元,计费基数为497.2万元,最终按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4417日至2024419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南京市大明路157号南京市中医院(科研行政楼7720室)

3方式: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名 称:南京市中医院

地 址:南京市大明路157号南京市中医院(科研行政楼7720室)

联系方式:管老师  17327007035